大连“五大”政策扶持中医药事业

中国中医zy.china.com.cn  时间: 2015-11-19  内容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报

日前,大连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从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医保优惠政策力度、加强土地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完善财税价格政策、优化投资融资引导政策5个方面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旨在做大做强中医药事业。

《实施意见》提出5年内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100%,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治未病”健康指导室。“十三五”期间,在原有基础上再争创3至5个全国中医重点专科和6至8个省中医重点专科;设立“大连市名医馆”、中医药重点科研攻关项目。紧跟“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充分利用大连市独特历史渊源和地理优势,积极创造对俄罗斯、日本等国家的交流和学习机会,开展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人才培养,探索发展具有大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事业,从保健、预防、诊疗、康复等多方面挖掘中医药市场资源和潜力,创建一批中医药对外医疗保健服务示范机构,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者和消费者。

为保障做大做强大连市中医药事业,《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稳定长效的中医药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各级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基础设施建设、中医药特色服务能力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等工作。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根据基金使用情况,适时提高中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新农合中医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考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需要,扩大中医药健康服务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用地。在城镇化建设中,优先安排土地满足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的发展需求。按相关规定配置中医药健康服务场所和设施。支持利用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原有土地兴办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对连续经营1年以上、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项目,可根据规定划拨土地办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划拨用地条件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落实好国家现行支持中医药相关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价格在促进中医医疗机构发展中的作用。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中医药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创新适合中医药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业务规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政府引导、推动设立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中医药服务业投资基金。

本报记者 左江报道

责任编辑: 刘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