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中医院对口支援任务完不成将追责

中国中医zy.china.com.cn  时间: 2014-08-15  内容来源: 中国中医药报

 吉林省近日印发《开展中医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力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对完不成年度任务或情节严重者将追责。

《意见》提出,要通过开展县级中医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素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到2015年底,实现全省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目标。

《意见》要求,要为乡镇卫生院培训至少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并得到推广和运用。向乡镇卫生院长期派驻医师,出门诊、带教学、参与管理,使百姓就近得到质优价廉的基本中医医疗服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依托全省基层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项目、基层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项目、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西学中”培训等项目,提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及技能水平。指导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

《意见》明确,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对口支援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不定期对各地开展支援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把医院完成对口支援工作情况纳入市州重点工作目标考核、医院等级评审和重点专科评估重要指标。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本地区对口支援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辖区内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各县(市、区)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协调支援与受援双方建立稳定的对口支援关系。

《意见》强调,支援医院要由院领导带队到受援医院进行实地考察和调研,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提出对口支援具体工作任务,并与受援医院签订支援协议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支援医院拒绝参加对口支援工作、未按要求完成对口支援任务或未按要求给予受援医院应有支持的,由其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整改,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拒绝改正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资格和医院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记者任丛飞 许守年 通讯员冯 健)

责任编辑: 刘璟